宋俊宏婦幼醫院

電子病歷

本院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依100年10月19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資訊字第 1001060688號文施行。
實施範圍如下: 
1.門診紀錄單
2.影像系統 (X-ray、超音波、乳房攝影)
3.出院病摘
4.血液檢查報告